三部委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30 18:51:56 查看次数:2042 次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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