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17 20:09:02 查看次数:2961 次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工业是实体经济主体,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是补短板、调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全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坚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相结合,坚持绿色改造升级与推进循环生产方式相结合,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应用,实现由设备更新为主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改造向产业链协同提升改造转变,由分散布局改造向促进集聚化改造转变,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工业中高端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完成投资过万亿,奋力实现“三高一优”技改目标。

——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到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进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重点骨干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5%,技术装备水平居国内先进水平的达到80%。

——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

——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到2020年,全省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品牌经济比重进一步提高,全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5%,制造业增加值率比2015年提升2个百分点。

——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到2020年,全省国家和省两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45个以上,战略新兴产业占制造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显著,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12%和5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实施智能化技改工程,聚焦冶金、石化、建材、纺织、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设备更新换代、质量品牌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技术改造,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支持在电子、家电产品装配企业和家具、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支持我省工业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本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首台(套)跨领域推广使用。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扎实推进“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要支撑,以“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等为重要载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十大领域,聚焦集成电路、光通信、新能源汽车、海工装备、生物医药等优势行业细分领域,强力推进一批重大技改示范项目,引导支持企业优化投资结构,培育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和行业“隐性冠军”,加快形成竞争新优势、构建产业新体系。实施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工程,促进新兴产业“四基”领域新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

(三)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重点地区和优势领域,谋划和组织推进创建5-10家国家和省两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训、第三方中介组织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依托产业创新联盟的创新平台网络。深入推进“双创”活动,支持企业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在新能源汽车、3D打印、机器人等领域,开展产业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拓展技术改造项目源,加快实现科技成果的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四)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以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出口基地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企业、项目、要素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集中,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区、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重点技改项目。支持地区间产业梯度转移与技术改造相结合,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承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以及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区域共同发展。聚焦高端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信息产业、新材料、北斗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聚集区。

(五)提升绿色低碳制造水平。聚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和电力等六大高耗能产业,建立健全环保、能耗、安全等倒逼机制,以资源消耗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机电产品再制造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一批运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运用项目,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加快燃煤电厂技术改造,全面实现清洁排放。以食品、轻纺、医药和石化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生态化改造示范项目,加快全流程密闭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六)深入实施“三品”工程。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在消费品、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滚动开发千项工业精品,提升工业有效供给能力。深入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在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和有效供给。深入实施供给结构升级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满足差异化需求。大力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产品质量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创建和提升自主品牌,提升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七)提高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水平。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发展以现代传感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等为主的信息技术,推进楚天云等面向企业、区域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建设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推进工程机械、电梯等领域重点企业建设产品数据采集、智慧识别、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和在线诊断等智能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企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管理的全面融合,实现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搭建产学研洽谈会、“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平台,引导支持企业围绕拓展产品功能和满足用户需求,加大对产品设计、营销方式、售后服务、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等服务环节投入,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助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实现“工业服务化、服务产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规划引导。根据产业发展形势,科学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产业政策,研究发布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和年度重点项目导向计划,积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社会投资方向。

(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简化和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对列入省重点技改工程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减少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落地。改革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在规划调整、环评、节能评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等环节,采取告知承诺、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期限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1/3以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组织实施典型示范。每年支持100家企业重点围绕“机器换人”“产品换代”实施100项重大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普及推广智能制造。建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跟踪机制,掌握项目情况,强化跟踪服务。建立省级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监测跟踪机制,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参与,建立问题反馈和协调制度,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

(四)加大财税金融扶持。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实施技术改造财政贡献增量事后奖补政策,有效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或即征即退增值税等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投资基金和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性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投入,激发企业对接市场需求自主升级改造的动力。

(五)强化分类指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考核评价机制。由省经信委依据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对各市(州)完成省下达企业技术改造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通报,有效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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